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fā)三件民事判決書,分別對原告諸城市蔚藍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的侵權糾紛作出判決,蔚藍公司不僅全部勝訴,賠償金額也達到了220多萬。該系列案件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代理。
在(2021)蘇05民初1742號民事判決中,被告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涉案侵害蔚藍公司第201822124032.9號、名稱為“包裝機”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并在該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蔚藍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243833元。被告常州國軒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國軒木業(yè)有限公司就維權合理開支在10000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在(2021)蘇05民初1743號民事判決中,被告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涉案侵害蔚藍公司第201822124032.9號、名稱為“包裝機”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被告常州世朋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蔚藍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000元。
在(2021)蘇05民初1744號民事判決中,被告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超(江蘇)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害蔚藍公司第201822124032.9號、名稱為“包裝機”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 被告武進區(qū)橫林一帆裝飾材料廠、艾超(江蘇)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蔚藍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000元。
上述三件侵權訴訟案件代理過程中,訴訟代理團隊巧妙取證,并以此為契機引出制造商,打擊侵權的深度與廣度都十分理想,有力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蔚藍公司是一家專用設備制造公司,本案涉及的地板包裝機就是他們的一款產品。蔚藍公司告訴三聚陽光和易聚律所,他們發(fā)現(xiàn)某些地板生產廠家低價購買的地板包裝機產品與他們公司生產銷售的地板包裝機結構完全相同,但是產品上沒有任何銘牌和商標,可能有人在侵權生產并售賣。
律師考慮到取證過程可能存在的困難,在蔚藍公司的帶領下,與公證員一起以考察的名義前往地板生產廠家,對相關的包裝機產品進行了公證取證。取證完成后,律師代蔚藍公司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將三家包裝機的使用廠家訴至法院,目的為通過使用廠家引出背后真正的生產廠家,從而能夠從侵權源頭打擊侵權行為。
與預期相同,在答辯時,三家包裝機使用廠家提出合法來源抗辯,供出他們使用的包裝機均是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的。我方隨即向法院提出追加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被告,致此,我方的訴訟策略全部實現(xiàn)。訴訟的結果正如前面提到的,法院判決包裝機的生產商山東力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蔚藍公司220余萬元。(我國專利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一規(guī)定即合法來源抗辯)
本案代理律師表示,證據(jù)獲取是侵權案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而取證過程往往難度不小。比如使用方監(jiān)管嚴格,無法自行前去取證,或者侵權產品售價較高,無法自行購買等。除本案采取的訴訟策略外,律師也可以適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來保證證據(jù)的獲取。
三聚陽光知識產權集團擁有 30 余位專職知識產權律師和專利訴訟代理人,已累計處理 2000 余件專利無效宣告、侵權訴訟、行政訴訟侵權、商標訴訟等各類訴訟案件,包括石藥集團左旋氨氯地平專利糾紛、格力電器與奧克斯專利無效案、摩拜單車專利無效案、港珠澳大橋專利無效案、騰訊“微視”商標行政訴訟、中山云騰商標侵權訴訟,利勃海爾商標行政訴訟、周口“長壽山”商標行政訴訟、奧運大腳印發(fā)射裝置相關專利發(fā)明人資格糾紛、樂爾專利權屬糾紛、三聚環(huán)保不正當競爭訴訟、美國CBI商業(yè)秘密訴訟等眾多具有社會影響的案件。其中摩拜公司專利糾紛入選“2017年北京市專利行政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及“2017年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無效十大案例”,金源茂豐專利糾紛入選“2017年北京市專利行政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及國家知識產權局“2017年度打擊專利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樂爾科技專利糾紛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典型案例》,愛佩儀與華為“液態(tài)防抖鏡頭”專利無效案及“丁苯酞環(huán)糊精或環(huán)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專利無效案共同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左心耳封堵器”專利無效案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2021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十大案件”等。三聚陽光針對每一專利糾紛訴訟案件均會成立包含法律專家、技術專家、資深專利代理師、資深律師在內的專家組,對案件進行全方位的分析處理,這也是三聚陽光訴訟和無效團隊一以貫之的專業(yè)服務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