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聚陽光受北京高捷盛世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高捷盛世公司)委托,代理其請求對第30140383號“騰訊微視相機”商標(下稱爭議商標)進行無效宣告一案,此案已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結,該爭議商標被裁定無效。
該爭議商標由騰訊公司于2018年注冊,核定使用在照相機、人臉識別設備等商品上。而高捷盛世公司擁有的多個“微視”相關商標,注冊時間均早于2018年,并且核定使用的商品也是照相機(攝影)等產品。因此,三聚陽光商標團隊以“爭議商標構成近似標識,容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為由,發(fā)起無效宣告請求,并最終被商標局采納。
除本案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依高捷盛世公司的申請,對騰訊公司的第29812860號“騰訊微視”商標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第30141415號“騰訊微視智能眼鏡”商標核定使用的智能眼鏡(數據處理)、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人臉識別設備三項商品予以無效宣告。
三聚陽光商標服務團隊由擁有豐富商標審判和審查經驗的前法官、前商標局審查員以及資深商標代理人和商標律師組成,可為客戶提供國內外商標注冊、布局、復審、異議、無效、維權訴訟等專業(yè)服務。曾服務過的知名客戶有紅螺食品、派多格、作業(yè)盒子、大連萬達、淘車網、中國煙草、利勃海爾等。三聚陽光商標代理團隊始終嚴格管控服務質量,并通過全面、到位的商標檢索等核心服務,為企業(yè)合理規(guī)避市場競爭風險、保護核心品牌資產、獲取競爭優(yōu)勢提供助力。